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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育≠写字教育?‘米乐’

发布时间:2024-12-18人气:
本文摘要:随着传统文化的兴起,“书法热”持续加剧,而关于书法教育的辩论也沦为热点话题。

随着传统文化的兴起,“书法热”持续加剧,而关于书法教育的辩论也沦为热点话题。书法教育到底是不是写字教育?书法教育跟写字教育有什么区别?目前我们应当推崇书法教育还是写字教育?这些都沦为学者甚至是学生家长们急迫关心的话题。特别是在是对于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而言,对这些问题的反省都十分有意义。

可以认同的是,书法教育的基础是写字,因此要展开所谓的书法教育,首先就要做识字教育、写字教育,在规则、技术自学的基础之上,才能展开审美与文化教育。只不过在技术自学的同时,美育也在悄无声息展开,因为在自学汉字的运笔、结构与节律的过程中,认同同时要牵涉到均衡、人与自然、拳法、阴阳等传统审美内容。

只要在一定规则指导下书写汉字,就不会不心态认识到这些传统美学元素。更加最重要的是,在书写汉字的过程中,还不会预示气息的调整与掌控,这是别的文字所不具备的最重要特征。因此无法孤立无援地把书法教育与写字教育区分出去。

无法说道进几节审美教育理论课,就叫做书法教育;也无法说道写字教育就不是书法教育。书法教育、审美教育都要从写字实践中来。关于书法教育与写字教育的争辩意义并不大,这种争辩还不是关键性的。那么书法教育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呢?是学生自学的过程。

根据瑞士知名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观点,儿童茁壮过程中,仍然在使自己适应环境于一个由年长者的兴趣和习惯所构成的社会世界,但是“通过这些适应环境,儿童无法像成年人那样有效地符合他个人的情感上的甚至智慧上的必须”。类似于地,在书法自学过程中,表面的技术或美育,实质上都不是儿童情感或智慧的必须。皮亚杰指出,儿童必须的是一个活动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没强迫也没处分,可以权利活动,超过情感和智慧上的均衡。

而基于教育的必须,家长、老师等长辈又不会给与儿童许多强迫,在书法领域,老师传授的写字规范就是某种强迫,制约着儿童的天性与“权利”。儿童在茁壮过程中也不会尝试迎合家长、老师的强迫,从而在权利世界和外部强迫之间,最后超过某种均衡。

而这种均衡包括情感与智慧。少儿书法教育要充份认识到儿童的必须和家长、老师的市场需求之间的对立。儿童有一个自我的世界、权利的世界,而家长和老师有一个规范的世界、强迫的世界。

儿童自学的过程就是这两个世界超过均衡的过程。但是如何超过均衡,就必须我们因材施教,推崇过程,找寻每个儿童的审美天性与技术自学之间的平衡点。儿童书法教育无法意味着是日复一日的绘画,对于技术的规范也无法过分严苛,可以在一定技术规范内,迎合孩子权利的天性,给与他一定的充分发挥空间。

在充分发挥的过程中,既教给技术,体会到传统审美,又需要迎合大自然,传达情感,并获得观察力和毅力的提高。因此,从自学看作,与其从全然的角度辩论“书法教育是不是写字教育”,不如移往焦点,去探究自学的过程。例如:学生是如何掌控技术的?如何从仿效过渡到掌控技术?什么样的技术规范是简单易行的、是通行的?否一定要坚决某种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仿效否对于审美了解有提升,有多大提升?这样的问题有的归属于书法领域,有的归属于心理学,有的归属于美学、哲学。无论如何,都必须深入研究,而且是多学科交叉研究。

所以我们不妨把关注点更加多放到书法老师把什么样的信息传送给了什么样的学生?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用于了什么方法?如何传送?等建设性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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